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,大别山北麓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5.06——115.37,北纬31.23——32.05。东临安徽省金寨县,南界湖北省麻城县,因元清时期属汝宁府汝阳道,故有诗曰“雾幛风光烟水境临湖北北,幢幡峻岭云山静居汝南南”的千古佳句。商城县西与光山县、新县接壤,北与潢川、固始毗邻。以城关为中心,东距安徽省会合肥市208公里,南至湖北省会武汉市234公里,西到信阳市165公里,北达省会郑州467公里。全境南北长75公里,东西宽50公里,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,占河南省总面积的1.28%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,大别山北麓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5.06——115.37,北纬31.23——32.05。东临安徽省金寨县,南界湖北省麻城县,因元清时期属汝宁府汝阳道,故有诗曰“雾幛风光烟水境临湖北北,幢幡峻岭云山静居汝南南”的千古佳句。商城县西与光山县、新县接壤,北与潢川、固始毗邻。以城关为中心,东距安徽省会合肥市208公里,南至湖北省会武汉市234公里,西到信阳市165公里,北达省会郑州467公里。全境南北长75公里,东西宽50公里,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,占河南省总面积的1.28%。